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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北高职单招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照须在高考报名时申请

导读:2026年河北高职单招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照须在高考报名时申请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如符合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照顾政策,须在高考报名时申请

2026年河北高职单招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照须在高考报名时申请

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如符合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照顾政策,须在高考报名时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和公示的考生,方可在高职单招中享受相应资格,未在高考报名时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不能在高职单招中享受优惠照顾政策。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2026年河北高职单招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照须在高考报名时申请

(1)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报名时进行网上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提交申请的不再予以审核。考生须在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相关主管部门对所有拟享受高考优惠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的考生,录取时不予优惠加分。

①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在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到户籍地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②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在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教学〔2019〕36号)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我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包括:宽城县、丰宁县、围场县、青龙县、大厂县、孟村县、滦平县、隆化县、平泉市。

③农村独生子女考生

考生须按照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2)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①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资格审核由省军区负责,以省军区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资格审核由公安部门负责,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③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团省委提供的名单为准。

④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不在网上申报时申请,资格审核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以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⑤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按有关文件执行,须在网上申报时申请,资格初审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携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退出现役证,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携带伤残人民警察证等证件材料,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由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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